1.經營者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4.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
1.經營者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4.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