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2.有適合開展經營活動的專業人員; 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例如在經營范圍中注明電信業務字樣。
4.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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