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法人資格,為國有讀者或國有控股在申請日3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其中,國有控股單位包括各種國有資本股東股權的總和和擁有絕對控股的企業和國有資本相對控股企業(非共享資本股東之間不能有關聯),不包括外資入股。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上市前,根據互聯網管理相關法規設立的網站(外資除外)、違法違規行為、輕微違規行為可以及時糾正,申請日3個月內不能再犯的,可以申請許可證并繼續就業。
2.有健全的程序安全傳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3.有適應工作,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4.有適合工作的技術能力、網絡資源和資金,資金來源合法。企業單位吸引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情況下,注冊資本必須在1000萬韓元以上。其中,提供新聞、影視劇、娛樂、專業等多種內容視聽節目服務的注冊資本應為2000萬韓元以上。報紙宣傳機構設立的企業吸引公益性網絡視聽節目服務,不受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
5.有適合工作的專家,專家人數必須在20人以上,并具備相應的工作經驗或專業背景。申辦機關的主要出資人和經營者在申請日3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6、技術方案符合國家標準、產業標準和技術規范。
7.符合國務院新聞出版廣電主管部門規定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總體規劃、布局和業務指導目錄。
8、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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